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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建立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长效机制

来源: 河北新闻网  
2020-09-18 10:4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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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指导意见》,丰富河北省普通高校在校学生金融知识,提高金融风险防范意识和金融安全意识,加快推进金融知识纳入国民教育体系进程,近日,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河北银保监局、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机制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着力教育引导学生群体提升自我保护能力,上好“金融第一课”。

  《通知》明确了建立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机制的工作目标。全面宣传教育,引导学生群体养成良好的消费习惯,正确使用金融服务,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提升金融素养和认知能力。形成长效机制,针对开展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实现宣传教育的制度化、常态化。各方协同推进,在教育部门的大力支持与配合下,相关金融监管部门指导各金融机构,结合自身特点,认真履行宣传教育职责。

  三部门就河北省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方式提出要求。今后要定期开展集中教育活动。结合每年金融监管部门组织开展的“金融知识宣传月”活动,以及开学季、毕业季等校园重要时间节点,确定活动主题,围绕主题集中开展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活动。与此同时,拓展渠道开展常态化宣传教育。通过微信、微博、校园网站、校园APP、校园广播等媒介,在校园内搭建宣传展板、张贴海报、发放防范诈骗手册、设立金融阅览室等方式,充分利用金融机构自身的网点、合作媒体等宣传渠道平台,开展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此外,将建立高校与金融机构之间“一对一”的合作模式,研究开展集中教育和常态化宣传教育工作,建立宣传教育示范校园,有效推动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通知》强调,各高校要在充分保障学生利益与安全的前提下,积极配合金融机构开展校园金融知识宣传教育工作,明确负责部门与金融机构对接,为金融机构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场所。各金融机构要强化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加强组织领导,主动与对口高校对接沟通,在金融监管部门的统一指导与部署下,组织开展集中教育和常态化教育工作,切实维护在校学生的利益与安全。(通讯员 尚楠 河北日报记者 王巍)

关键词:金融知识,宣传教育责任编辑:刘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