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经济日报讯(通讯员 翟喜月)春节过后,大家人寿保定中支接待了客户王阿姨和老伴,两人到柜面申请办理保单贷款业务。当工作人员询问其贷款用途时,王阿姨说过年期间朋友推荐了一款特别适合自己的保险,年交5万连续交费5年,过几年就可以每年固定领钱了,但是这个保险2月底就停售,王阿姨最近手头紧张但又特别想投保,朋友建议可以通过保单贷款的方式缴纳保费。
工作人员听到此情况有所警惕,又详细了解王阿姨家庭情况。王阿姨和老伴每月只有固定退休金6000元,无其他收入来源。如果年交5万元,保费支出将占其家庭收入的70%左右,可能会影响王阿姨家的正常生活。若出现经济问题造成无法交纳续期保费,保单将会失效,便会蒙受更多损失。经过耐心劝说和分析,王阿姨和老伴认识到购买保险产品应该量力而行,与自己的收入相匹配,而不是通过东拆西借方式进行投保。
案例分析
为了帮助消费者更好地选择适合自己的产品,2022年12月,监管部门下发了《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办法提出“保险公司核保时应对投保产品的适合性、投保信息、签名等情况进行复核,发现产品不适合、收入与保费不匹配、信息不真实、客户无继续投保意愿等问题的不得承保”。
办理业务过程中,工作人员谨慎询问王阿姨的贷款用途,是在开展适当性管理,帮助客户选择符合自己经济能力的保险。看似多此一举的做法,实则是在保护王阿姨的财产安全,避免更大损失。
风险提示
1、切忌盲目跟风购买产品
消费者也应当根据自身经济能力购买合适产品。消费者购买保险产品的保费不得高于家庭收入的30%,以免高保费影响正常的生活开支。
2、保护消费者知情权,让消费者清楚明白消费
保险销售人员应根据客户的背景、需求、现有的保障程度、经济承受能力等情况推荐合适产品,且应当及时、准确地向金融消费者提示风险,不得夸大产品收益、掩饰产品风险,让消费者明白消费,特别是维护老年消费者的知情权。切实维护老年消费者合法权益,守护最美夕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