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新闻发布会现场。河北经济日报记者 吴苗苗 摄
11月5日,记者从省生态环境厅召开的“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河北省坚持“车、油、路、企”统筹,聚焦传输通道城市,以柴油货车为监管重点,推动运输结构调整,持续深入开展机动车污染治理工作,并取得丰硕成果。截至目前,全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已超2.8万辆,位居全国第一,对加快推动交通运输结构绿色低碳转型,持续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实现了良好的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实施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是构建绿色交通运输体系和打好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标志性战役的重要路径。”省生态环境厅机动车污染防治处处长曹光远表示。
据介绍,河北不断推进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以钢铁、焦化、水泥、平板玻璃、建筑陶瓷、火电、垃圾发电等7个重点行业清洁运输改造为重点,明确清洁运输标准,细化运输方式核算原则,严格运输监管和运输方式核查,引导企业大宗物料和产品运输采取“铁路+新能源重型货车接驳”联运、物流园区新能源重型货车中转等模式,同时积极拓展港口、矿场、城建工程、城市物流配送等应用场景,深入开展重型柴油货车新能源替代。
今年以来,河北严格新生产车辆(机械)源头管控,对在省内生产、销售的新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周密组织技术机构开展新车环保一致性查验。同时,强化用车执法监管,省生态环境系统联合公安交管和交通运输等部门,依托交通治超点、公安执法点等开展路检路查,重点检查车辆尾气净化装置、车载诊断系统(OBD)、车用尿素使用以及达标排放情况,对上路行驶的超标排放柴油货车,实行“环保取证、公安处罚”并督促维修复检。
河北省新能源重型货车保有量超2.8万辆,位居全国第一。河北省生态环境厅 供图
此外,河北强化非道路移动机械综合治理,全省各地根据大气环境质量状况,将机场、港口、铁路货场和物流园区纳入非道路移动机械低排放控制区并依法向社会公布,并严格落实非道路移动机械第四阶段排放标准,常态化开展编码登记工作,截至2024年9月底,全省已累计编码登记非道路移动机械超30万台。
河北还强化油气回收装置运行监管,组织专业机构开展全省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抽检抽测工作,对230家加油站、6座储油库、18台油罐车开展油气回收装置运行情况专项检查。并强化排放检验机构日常监管,对排放检验机构实施清单式管理,建立台账,目前全省正常运行的790余家排放检验机构均已实现排放检验全过程监控、全过程公开。依托机动车环境监管平台,通过远程视频监控、检验数据排查等技术手段,加大对排放检验机构的非现场监管,2024年前三季度,共对270家排放检验机构进行了远程巡查,对存在问题的62家机构移交当地核查处理,严厉打击了检测数据弄虚作假等违法行为。
“下一步,我们将坚持帮扶指导和执法严管并举,深入开展机动车特别是重型柴油货车污染治理,从监管环节上,结合车辆全生命周期使用场景,重点从‘维修—使用—排放检验’三个环节发力,加强对机动车维修机构、在用车使用、机动车排放检验领域的规范管理,倒逼重型车辆达标使用;从监管手段上,充分发挥移动源监管平台信息化功能,通过数据远程核查、大数据分析、异常数据判断,科学精准开展监管。同时,积极推进运输结构调整,深入拓展新能源货车使用场景,推动中短距离公路运输新能源化,从源头上减少机动车排放造成的污染,助力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曹光远表示。